《可叹惊鸿一瞥新鲜出炉》是苏采薇所编写的,故事中的主角是苏采薇宁修远,文笔细腻优美,情节生动有趣,题材特别新颖 “这是一千两银票。”“收了这钱,从此不许再出现在我儿面前。你可明白?”苏采薇看着那张足够买下整个山村的银票,指尖微微发颤。“民女明白。”她伸手将银票收入袖中,动作不卑不亢。宁夫人眉头微挑,似乎有些意外
“这是一千两银票。”
“收了这钱,从此不许再出现在我儿面前。你可明白?”
苏采薇看着那张足够买下整个山村的银票,指尖微微发颤。
“民女明白。”她伸手将银票收入袖中,动作不卑不亢。
宁夫人眉头微挑,似乎有些意外她的干脆。
“算你识相。以你的出身、学识、能力,样样配不上我儿,便是做妾,都是抬举了你。”宁夫人端起茶盏,杯盖轻刮杯沿,“如今修远娶妻在即,你能拿钱走人,倒是省了我不少麻烦。”
茶香氤氲中,苏采薇背脊挺得笔直。
“夫人放心,民女也不喜在世子府中生活。这些银钱,就当抵了这三年照顾世子的辛苦费。”她声音平静得不像话,“从今往后,两不相欠,永不再见。”
“什么永不再见?”
雕花木门突然被推开,宁修远修长的身影出现在门口。
他今日穿着月白色锦袍,腰间玉佩叮咚,依旧是那副光风霁月的模样。
宁夫人脸色微变,随即笑道:“修远来了?我正在与苏姑娘闲话家常呢。”
宁修远目光在苏采薇身上停留一瞬,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蹙。
“方才你们说的‘永不再见’是何意?”
“你听岔了。”宁夫人立马岔开话题,“聘礼准备得如何了?丞相府那边可有特别要求?”
宁修远走到主位坐下,闻言轻轻击掌。
下人们鱼贯而入,捧着各式锦盒在厅中一字排开。
盒盖掀开的瞬间,苏采薇不由得屏住了呼吸。
千年人参通体如玉,万金一匹的苏绣在阳光下流光溢彩,东海夜明珠足有鸽卵大小……这些她见都没见过的奇珍异宝,晃得人眼花缭乱。
直到看见那对活雁,苏采薇心口猛地一疼。
三个月前,宁修远也曾为她猎过一对大雁。
那时他浑身是血地从深山回来,眼睛却亮得惊人。
“采薇,我要给你最好的。”他抱着大雁,笑得像个少年郎。
不过短短数月,同样的大雁,却是为别人而备。
“这对活雁是今早刚猎到的。”宁修远的声音将她拉回现实,“沈小姐素来喜欢大雁忠贞,儿子特意去城郊猎来的。”
宁夫人满意地点头:“既如此,婚期就定在十五日后,你可都安排妥当了?”
“一切就绪。”
苏采薇站在角落,看着他们母子商讨大婚细节,一时恍若隔世。
时至今日,她仍觉恍惚。
那个曾与她共饮山泉的乡野少年,怎就摇身一变成了这般矜贵的天潢贵胄?
三年前,她在山间采药时发现了浑身是血的宁修远。
那时他伤得很重,一张脸却好看得惊人。
她是个孤儿,自幼以采药为生,本不该多管闲事,却鬼使神差地将人背回了家。
偏偏他醒后什么都不记得了,连自己名字都说不上来。
村人都劝她别留陌生男子,可看着他茫然无措的眼神,苏采薇狠不下心赶人。
她给他取名“阿远”,因为是在远处溪边捡到的。
阿远学什么都快。
他帮她采药,明明是个生手,却能准确分辨药材;他力气大,总能背最重的药篓;下雨天路滑,他会背她过溪;她采药晚归,他必定守在村口,手里捧着热乎乎的烤红薯。
最让她心动的,是他猎大雁那日。
村里人都说,能用活雁做聘礼的,定是真心实意的好儿郎。
“采薇,等我娶你。”
那晚他抱着她,在她耳边轻声许诺,翌日,他竟真带回来了两只活雁。
他浑身是血,却在她笑着点头愿嫁她的那刻,将她高高托起,恍若捧起了此生最珍贵的瑰宝。
婚期定在秋分。
苏采薇夜夜睡不着,翻来覆去想着未来的日子。
她绣好了嫁衣,备好了红烛,连合卺酒都用山葡萄酿好了。
可就在成亲前夜,阿远突然头痛欲裂,昏死过去。
再醒来时,那双总是温柔注视她的眼睛,变得陌生而疏离。
“我是宁王府世子,宁修远。”
原来他根本不是什么山野村夫,而是京城贵女们梦寐以求的世子爷。
那场刺杀让他重伤失忆,如今记忆恢复,他必须回去。
宁修远将她带回京城,安置在偏院。
府中上下都说她痴心妄想攀高枝,她忍了;宁修远不再与她共进晚膳,不再温柔唤她“薇儿”,她也忍了。
直到三日前,她听说世子要娶丞相嫡女沈如霜为妻。
“我的身份,需要门当户对的主母。”面对她的质问,宁修远神色淡漠,“你的出身,做不了正妻,只能为妾。”
那一刻,她的心彻底死了。
她虽出身卑微,却也有傲骨。
宁夫人更是日日来敲打,说她这种乡野村姑,连做妾都不配。
于是当宁夫人递来银票时,苏采薇平静地收下了。
这笔钱,足够她回村买几亩地,买个相公好好过日子。
总好过在这里,看着曾经说要给她最好的男人,把最好的一切都给另一个女子。
苏采薇垂眸,朝着仍在商议婚事的二人盈盈一拜:“民女告退。”
未等回应,她便转身离去。
身后传来宁夫人兴致勃勃的议论声:“这喜服上的金线要多绣些……”
宁修远低沉的应和声隐约可闻。
她脚步未停,只将那一室喜气隔绝在朱门之后。
一路上,她低着头快步穿过回廊,却仍见世子府上下张灯结彩,红绸高挂。
丫鬟们正忙着擦拭廊柱,嬉笑声刺耳地传来。
“听说了吗?世子爷特意命人从江南运来百匹云锦,就为给沈小姐做嫁衣呢!”
“沈小姐与世子爷郎才女貌,这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当初那个村姑被带回来时,我还真以为世子爷要娶她呢!”
“呸!一个山野村妇也配?世子爷心里明镜似的,纳她为妾都是抬举了……”
苏采薇攥紧了袖中的银票,指节发白。
她加快脚步,直到那些尖锐的笑声渐渐远去。
车马行里弥漫着草料与尘土的气味。
苏采薇擦了擦额角的汗,轻声问道:“最近一趟去杏花村的马车何时出发?”
车夫叼着旱烟,掐指算了算:“巧了,十五日后有趟车。不过姑娘得早些来,那日城里办喜事,车马紧俏得很。”
苏采薇指尖一颤。
十五日后……
正是宁修远大婚的日子。
“好,就那日。”
她交完定金走出车马行,夕阳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。
忽然想起三年前她捡到阿远时,也是这样的黄昏。
如今,他娶他的名门贵女,她回她的山村乡野。
一别两宽,各生欢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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