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今夜雨将至:高分完本》是安佩所编写的,故事中的主角是安佩项齐晟,文笔细腻优美,情节生动有趣,题材特别新颖最落魄的那年,安佩在臭水沟里捡到一个失忆的傻子。她养了他三年,他哄她开了荤。甚至在最爱她的那年,把她的名字纹在胸口。后来,他记忆恢复,身份竟是尊贵的港圈太子爷项齐晟。他洗掉了纹身,和周氏千金绯闻不断。面
最落魄的那年,安佩在臭水沟里捡到一个失忆的傻子。
她养了他三年,他哄她开了荤。
甚至在最爱她的那年,把她的名字纹在胸口。
后来,他记忆恢复,身份竟是尊贵的港圈太子爷项齐晟。
他洗掉了纹身,和周氏千金绯闻不断。
面对安佩的质问,他不耐烦道:“不是已经跟你解释过,只是在谈商业合作,你还要闹到什么时候?”
所有人都觉得,安佩会赖他一辈子。
可他不知道,她已经收了项家给的一亿。
项齐晟那样的人,注定要配同样耀眼的人。
既然如此,她又何必自取其辱?
不如放手。
……
“一亿,一周之内出国,永远离开我弟弟。”
项齐夏坐在安佩对面,保养得宜的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。
若是换作从前,安佩一定会红着眼眶反驳:“我和他在一起不是为了钱。”
可现在,她只是平静地点头:“好。”
项齐夏明显愣了一下,随即冷笑:“还算有自知之明。”
她把“自知之明”四个字咬得很重,仿佛在强调两人之间云泥之别。
安佩垂眸不语,拿了那张支票,便转身离开。
回到别墅时,天已经黑了。
这里太大了,大到她常常迷路。
唯一熟悉的,只有茶几上那张合照,照片里,项齐晟搂着她的腰,低头看她的眼神温柔得能化开寒冬的雪。
她轻轻抚过照片,忽然想起三年前的那个雨夜。
那年,她在臭水沟捡到项齐晟,他满身是血,眼神涣散。
“你是谁?”她问他。
“我……不记得了。”他茫然地摇头,雨水混着血水从发梢滴落。
就这样,她把这个失忆的男人带回了家。
三十平米的地下室,挤着他们两个人。
墙缝漏风,地板发霉,夏天要浇三遍凉水才能入睡。
可就是在这个最简陋的地方,却生长出了最纯粹的爱。
他们相依为命,自此成了彼此的唯一。
他会在她早班时提前一小时起床,只为给她热早饭;
会在她发烧得浑身滚烫时,整夜不睡地给她换凉毛巾;
会瞒着她一天打八份工,就为给她买一条她犹豫一个月都没舍得买的连衣裙。
唯一让她吃不消的,是他每晚都要缠着她恩爱。
她红着脸求饶,他就咬着她的耳垂低笑:“宝宝,太钟意你了才会这样。”
最相爱的那年,他甚至拉着她去纹身店,在胸口纹上了她的名字。
纹身师问他怕不怕疼,他却看着她笑:“疼才好啊,这样才不会忘了最爱的人。”
她以为他们会永远这样幸福下去。
直到,他恢复了记忆。
她这才知道,原来,他根本不是什么流落街头的穷仔,而是港城项家的太子爷,手握半个金融圈的豪门继承人,当年,只不过是被死对头算计,才车祸失忆,流落街头。
恢复身份后,项齐晟带着安佩住进了两千平的海景别墅,光是洗手间,就比她原来的家大了十倍。
可他,也像换了个人。
他穿着她连牌子都认不出的高定西装,戴着价值连城的手表,谈着上亿的合作,整夜整夜都不回家。
她自欺欺人的骗自己,他只是太忙。
直到那天,全港娱乐周刊头版都是他和周氏千金周宜姿的绯闻。
照片里,他穿着高定西装为她拉车门,两人相视一笑的模样,刺得她眼睛生疼。
评论区都在说“门当户对”“天作之合”。
那个雨夜,她坐在落地窗前看了整夜的维港夜景,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。
那个会在暴雨里送伞的项齐晟,会省吃俭用给她买裙子的项齐晟,会在胸口纹她名字的项齐晟,早就死在了恢复记忆的那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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